我那写在天上的名字,遭到尘世间秽物的玷污!

# 5-23

愚昧的偏见会使人全然不信那些他自己从未耳闻目睹过的事实,最起码是由于事物的复杂性超越了他的理解力。

说真的,你确定应该受到最残酷的肉体折磨,假使还有一种惩罚比你所遭受的这些更严厉的话。

虽然我已是半死不活,可我也觉得自己是一个大难不死的幸存者,或者说,只是一名被指定送上十字架的候选人。

唯有你才能在诉讼之际证明我的清白无辜。此时此刻,你得供给我一件超升之物,因为我难以忍受堕入死人的王国。

我在这座城中所看见的一切事物,没有一件能使我觉得是名副其实的,而是每一个人或每一件事都仿佛在具有魔力的咒语下,扮演着一种与其本质不同的角色。

一言以蔽之,这个地方可以找出人类智慧所能想象到的一切。

你们之所以对我如此仇恨,是因为那凭空捏造的指控。

我,为了保住居停主人的性命,变成了一个杀人犯,将要被处死,而他呢,非但没有给我以挺身相助的慰藉,还大声嘲笑我的不幸。

羞耻夺走了我的一切记忆。我只是迷迷糊糊、昏昏沉沉地发现,人人都在用眼睛、用脑袋,以及用手指头,对我品评着什么。

睡意降临在我们因彻夜疯狂而困倦的眼睛上,一直将我们束缚至翌日。

此际我逍遥自在,隐蔽在绿荫丛中,一旦觅得所需之救命仙草,便可以从这四足动物的伛偻形态下脱身出来,神不知鬼不觉地恢复我那一个人的堂堂正正的形象。

# 5-24

处在黑暗贫困中的贱民们则蜂拥而至,争着吃那些几乎遍地皆是的肉食;他们饿的发了狂,被迫饥不择食的吞噬分文不收的些许卑贱食物。

就这样,我们把一位勇士变成了一头猛兽,关进一个不值钱的铁笼里,而他入内时则态度坚定,动作敏捷。

尽管他应该感到死亡在即,然而并未忘记自己是干什么的,也并未忘记咱们的老传统,还在继续搏斗着,以躲避开刻耳伯洛斯的饕餮之日,他不停地以生命的代价扮演着自己所承担的角色,用巨大的身躯做出各种各样的动作,时而夺路而逃,时而张牙舞爪。

我那写在天上的名字,遭到尘世间秽物的玷污!

这种好奇心,将是亵渎神灵的!否则你将会从命运把你安排好的养尊处优中,落入最黑暗的煎熬中,并将永远失去我的怀抱。

对她而言,当幸福不被人们知道的时候,那些幸福的人并不是幸福的。

你是什么长相,对我来说已经无关紧要;漫漫长夜的黑暗也不再使我感到厌恶;我有你,你就是我的光明。

她们用姐姐的虚伪名义和面孔的假意欢笑,掩盖住隐藏在心底的奸诈诡计,再用阿谀奉承的语言这般抚慰。

人们的情趣,雅兴和含蓄已不复存在,取而代之的则到处是粗俗、下流和兽欲。就连夫妻间的恩爱,朋友间的和乐,母子间的感情,也都消失不见了;随之而来的尽是伤风败俗,以及对一切伦理关系的肆意践踏。

必须与一个俗里俗气而又不修边幅的女人讲话,实在令我生厌;不过只要复仇的愿望能够得到满足,不管帮助来自何方,都是不应该拒之门外的。

# 5-25

我长期奔波有多么疲劳,但愿能得到片刻的休憩,恢复一下体力。

像我这样被缠在一张不可解脱的罗网里,还能往什么地方迈脚呢?

她的身体虽说还在,但感觉已荡然无存,以致在即使冒险也无出路的沉重打击下,连伤心落泪聊以自慰这点最起码的要求也无法得到。

要知在那下面,怜悯为法律所剥夺。

她还活着,必须屈居在一只动物的尸身里,腐烂散发着恶臭味,直往鼻孔里面钻,这个能把她熏死,长久不进食,饥肠辘辘,直至将她饿死。

登峰造极的乃是,她竟以如此异样,几乎是混淆黑白的方式,来确定我们所享有的名声:坏人被正人君子子的声誉所美化;与之相反,正直无邪的人倒被加上罪名。

然而,我既不能为自己的理由辩护,亦无法说出一句话来予以否认。

与其说他们是被绳索捆绑着,倒不如说他仍然被酒束缚着。

可到头来我还是不幸,因为付出如此辛苦的劳累,竟连我理应获得的食料也换取不到。

他用一个绳套束住一把蒺藜,上面的青刺扎伤人时能造成感染,然后将他悬挂在我的尾巴上,这样我在行路时,蒺藜就会剧烈地晃动,而致命的青刺接着会给我带来巨大的创痛。

面对我含羞的沉默,他又往这些凭空捏造的罪名中,加入另外一些更加危言耸听的指控,依此方式成功地煽动起边牧人们打算把我弄死的强烈情绪。

棍子的打击对我也起不了多大的作用,因为挨打受气我早已习以为常。

倘若我能够讲话,那我就要如实吐露真情。可是我所能做的一切,只是一声不吭地在心里暗自叫好,尽管这一惩罚姗姗来迟。

按照他们的指控,被咬定是一名盗窃牲口和血腥杀人的罪犯,留待次日再送交法官,以便让他接受–这是他们说的–正义的惩罚。

# 5-26

残酷的爱情之火初起时是柔和的,他用温暖激愤人心,可是之后如果烧得久了,就会变得炽热,势不可挡的烈焰将能烧焦整个人体。

她拒绝任何食物和任何照顾,让自己落入一种被人遗弃的惨境;同时,他把自己关在黑黑的屋子里,断绝了跟日光的一切关系。

他等不及哀伤在哭泣中获得补偿,等不及处于癫狂状态的混乱头脑恢复平静,等不及痛苦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厌倦地自行消失。

在死气沉沉中没有安慰,对生活的乐趣无法体验,而只能像个虚无缥缈的幽灵一样,在地狱的黑暗和太阳的光明之间游来荡去。

十分庆幸自己能被看管起来,因为待在那所牢笼里对我来说则意味着解救。

对于这种地狱般的生活,我再也看不见会有什么时来运转的可能。唯有我的生性好奇,能给我带来一点点消遣。

不被人知晓得事情,可以说等于没有发生过。

按照一种世代沿用的习俗,将同样的内容的卡片投入一个青铜票箱,被告人的命运便会确定,任何变化都不在可能将其更改。

为了讨好一个有钱人,她风风火火的跑回家,把整个毒药匣子都拿来了。

即使当今的法官们无不贪赃枉法,皆属卑鄙小人,甚而就是法庭上的衣冠禽兽–或者说得透彻些,是身穿法袍的秃鹫–这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呢?难道在原始社会时,偏袒就不会介入人与神共同介入的判断?

我早已受够了罪,历够了险。消除掉这四足动物的可憎嘴脸吧,让我恢复本来面目,回复原先的那个鲁巧。

无论你出身高贵,还是养尊处优以及受过教育,都未曾使你受益分毫,而青年时代的放荡不羁却把你沦为情欲的奴隶,你那不幸的好奇心却使你得到痛苦的报应。

人生扑朔迷离,需要受到清规戒律的影响。

# 5-27

要知道,女神手中既有地狱的钥匙,又有救生赐恩的信物,其实他所惯于选择的那些人,皆已越过人生的界石。处在光明结束之地的门槛上,并且一贯能在心中信守庄严的宗教秘密。

所以,我只谈世俗者能够理解之事,前提是他们不存在渎神之念。

我艰难的生活在铁渣和锤子之间–进退维谷。不过即使如此,神明仍在激励着我,未让我打退堂鼓。

我应当无所畏惧,继续在法庭上从事律师职业,博取名望,同时不必害怕市井小人们的流言蜚语,要知我以寒窗之苦换取的学识,会在那种环境中引起妒忌。